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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激发内生动力

发布日期: 2019-08-23 作者: 来源: 浙江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乡村振兴,“振心”是关键。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发挥群众的主体力量,才能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姜家坞不‘污’,浮石街道也不‘浮’了。”浙江省衢州市浮石街道姜家坞村过去是一个环境脏乱、违建严重的后进村,却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发生明显变化,焕发出勃勃生机。最近虽是暑期,仍有不少学习考察团队慕名而来,看看这个曾经被人戏称为“姜家污”的小村,靠什么完成了蜕变。

  “涉及193户、总共2.3万多平方米的违建农房,我们花了15天签约、40天拆除,用两个月建设,给村容村貌‘梳洗打扮’,给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今年初刚回乡任村党支部书记的“80后”邵小青说:“把道理讲透,把愿景讲明,把政策讲清。大伙儿气顺了,人心齐了,力往一处使,才能办成事。”

  “因为搞新田铺项目,村里很多土地要流转,祖坟得搬迁,涉及我家1亩多地,一开始我可不愿意。”村民姜松清说,看到村两委成员带头签约,村里还建起为项目配套的绣球花产业基地,他主动提出签约。“现在就盼着项目早点启动,游客来得多了,以后在家门口也能赚钱。”

  透过邵小青、姜松清的讲述,观察姜家坞村的变化,不难发现:乡村振兴,“振心”是关键。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发挥群众的主体力量,才能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

  如何激活这种内生动力?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是基础。一些地方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以干部意志代替百姓意愿,导致“剃头挑子一头热”,吃力不讨好。这样的情况下,更要把工作做细做实,畅通意见收集、诉求表达的渠道,推动公开透明的开放式决策、参与式治理,达到“以民主促民生”的目的。比如,拆违建农房,农民心结怎么解?姜家坞村的干部说:“千难万难,直面问题就不难;千言万语,干了才有话语权;千辛万苦,百姓满意就不苦。”凭着这样的精神和做法,才能把农民的意愿真正拧成一股绳。

  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关键。凝聚人心,更要汇聚力量。把政府主导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有机统一起来,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利,才能引导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与推行,不做“旁观者”“局外人”。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把乡村党组织建设好,把村领导班子建设强。另一方面,应该充分激发“能人”的活力,创新乡村人才工作机制,让乡村现有人才有更好的施展舞台,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是最终的落脚点。如果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需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的大文章,那么,评判文章书写得如何,就是要看广大农民群众是否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这些工作该如何推进、是否取得成效,都要由农民来点题、群众来打分。

  在衢州的不少乡村,农民群众正用自己的智慧与汗水,在乡村振兴的路上播种下希望。柯城区九华乡范村村探索“一村万树”绿色期权改革,大规模种植浙江楠等珍贵树种;常山县郭塘村在回归乡贤带动下,将环保理念、企业经营理念运用到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经济发展中……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有什么样的作为。用好人的因素、振奋人的精神,就能凝聚起强大的力量,绘就乡村振兴的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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