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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出台方案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2-28 作者: 来源: 南宁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打赢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全区农用地(耕地,不包括园地、林地)安全利用工作,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提出,广西将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水稻种植区为重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农艺技术,采取安全利用类措施,形成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底,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基本形成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体制机制。

  《方案》明确,将对广西农用地进行分类管理,管控风险。根据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状况详查(普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对未污染的农用地优先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采取安全利用措施,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同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农用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将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在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建设方面,广西将切实推进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运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因地制宜采取酸化土壤调节、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农艺调控措施,减少污染物向作物特别是可食部分转移。结合地方种养特色,推广“稻—鱼、稻—虾”等生态种养模式,发展富硒稻米产业。同时,加快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将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严格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较重的县要在农用地相对集中连片地区,以乡镇为基础单元开展示范工作,建设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目标任务较轻的县要以村为基础单元,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核心示范区。示范区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采购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产品,通过厂家送货到村组、村组分发到农户、指导施用到田块的方式,确保补贴产品入户下田。

  此外,广西还将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水稻示范区内建立综合效果监测点,每100—1500亩中稻或晚稻建立1个综合效果监测点,对土样和稻米进行重金属污染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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