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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发布日期: 2018-04-16 作者: 王爽 邢杰冉 来源: 河北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对此,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25万亩,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根据通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有关要求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禁止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禁止向基本农田排放污染物、在基本农田上植树造林以及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通知还强调,将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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