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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发布日期: 2025-07-21 作者: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扎实推进全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前期准备工作,6月25日,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石家庄市举办河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培训班。各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肥站)负责同志、各市和重点县技术骨干,共计55人参加培训。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蔡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克桐主持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任意副主任,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出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有关要求,各市要强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队伍建设、加强技术培训、落实补充耕地资金等,确保我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有关要求。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对接、合力推进,明确年度验收的任务量。二是明确各级任务,严格规范把关。按照“县级初鉴、市级鉴定、省级抽核”的原则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同时,在今后的验收过程中,我们将做到各层级上下贯通、逐级把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预防地方政府对验收结果的干预。三是严格质量核算,确保耕地质量。质量核算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县级、地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核算、审核、复核区域年度内各类占用和补充耕地的平均质量等级,按年度“算大账”方式明确耕地质量稳中有升的有关要求。四是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技术培训。各市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流程,特别要注意市级层面验收的时间节点、工作安排。五是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成果。市县两级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结合相关要求,梳理工作程序,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同时,注重总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培训班上,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任意副主任解读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政策;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有关同志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有关要求、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平台使用开展培训。

  各有关市、县汇报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准备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本次培训班政策解读及时、时间安排合理,内容翔实、质量较高,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为接下来全面推进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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