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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农业局 建立秦皇岛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

发布日期: 2018-10-12 作者: 来源: 秦皇岛市农业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规范耕地质量评定程序和方法,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验收评定工作的通知》(冀农土发〔20142号)和《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组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的通知》(冀农土发〔20155号)要求,秦皇岛市农业局组建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

  组建秦皇岛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旨在充分利用专家的技术优势,切实发挥专家在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中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专家库成员要求长期从事土壤肥料、栽培、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推广工作,具有较高技术能力和水平,在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操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

  按照秦皇岛市农业局《关于组建市级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的通知》(秦农综〔201851号)文件要求,县级农业部门(教科研单位)遴选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经市农业局审核程序,建立秦皇岛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专家库成员采取聘任制,聘期三年,根据工作需要、人员业绩和现实表现,可以续聘和随时调整。同时,在市级专家库组建基础上成立秦皇岛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一名,负责全市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

  秦皇岛市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成员由来自市县(区)两级农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中从事土壤管理、土壤肥料研究推广、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13名专家组成,全部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收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申请后,将按照农业部印发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规范》要求,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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