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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会商会在闽召开

发布日期: 2018-03-20 作者: 来源: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科学评价耕地质量各项指标水平状况,3月15-16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会商会。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副主任谢建华、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陈明旺、厦门市农业局副局长邱武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了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两位专家讲解了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技术方法,会商了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进展情况,部署了省和区域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标准建立有关工作。 

  谢建华副主任在会议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形成了一系列支农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三农”工作的地位更加突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实施乡村战略目标的根本基础和重要保障,要充分认清新时代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的历史方位和重要地位,切实抓住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主动履责、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全面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工作的发展,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谢建华副主任强调,耕地质量监测是一项具有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要明确2018年全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强基、提质、重用”的工作重点,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升监测工作质量、拓展监测成果应用。一是实施国家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全国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动规划启动实施,指导地方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和标准,分层推进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在现有850个国家级监测点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国家级监测点,力争突破1000个;组织修订《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完善核心环节技术要求,提升调查、监测和检测等环节质量,建立省和区域耕地质量监测指标评价标准,增强国家级监测点服务水平。三是加强重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组织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区和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区建立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组织开展监测工作,为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支撑。四是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及时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结合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组织发布重点区域耕地质量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谢建华副主任要求,各省区市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单位的技术优势,全力做好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工作。一是筛选方法。指标分级标准科学与否,与分级方法密切相关。要针对指标类型、指标内容等,广泛借鉴养分丰缺指标法、耕地地力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等技术方法,建立适宜不同指标的分级方法。二是明确指标。耕地质量监测结果不仅要服务于耕地培肥改良、耕地质量建设等领域,而且要拓展服务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级耕地保护履行情况等考核工作,科学准确确定好耕地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并做好与耕地质量等级相关指标的衍接,既有所侧重,又相互支撑,逐步建立内容丰富、指标完整、标准合理的分级体系。三是运用数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以来,各地获取了大量的田间试验示范数据,科研教学部门在承担项目时也积累了许多基础数据,要采取多种方式收集不同部门、不同年度、不同作物、不同内容的田间试验示范数据资料,组织专家进行整理、筛选、分类、提炼和分析,为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资料支撑。同时,要充分借鉴第二次土壤普查和国外耕地质量监测指标的分级标准,做好指标分级工作。 

  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部门有关负责人及技术骨干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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