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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动态》2017年第6期

发布日期: 2017-10-30 作者: 来源: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加强轮作休耕监测 筑牢效果评价基础 

    从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省(区)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7]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6]28号)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扎实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轮作休耕试点区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2385个,采集土壤样品2429个,完成样品检测1979个,获得检测数据32000多项次、调查数据16000多项次,为开展轮作休耕实施效果评价筑牢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试点省(区)根据任务要求,细划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河北省农业厅、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河北省季节性休耕区域耕地质量监测方案》,甘肃省农牧厅印发《甘肃省2017年耕地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等省(区)均以不同文件形式,细划监测点布设、样品采集、指标监测等核心环节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将任务分解到县市、责任明确到部门、点位落实到地块。

  (二)科学布设监测点。各试点省(区)按照轮作休耕类型科学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土壤样品采集、检测等工作,把任务抓好落实。湖南省按照“休治培三融合”休耕模式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468个,比方案要求增加了1倍多,规范建设监测点田间小区、标识牌,在规定检测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土壤微生物、籽粒重金属含量等检测内容,为全面评价重金属污染区休耕实施效果提供了基础数据。黑龙江省按照米--麦、米--薯、米--杂“三三模式”,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668个,比方案要求增加10%左右,检测土壤有机质、全氮等16项指标、1.1万项次,为评价东北冷凉区、农牧交错区轮作模式实施效果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严格规范检测。各试点省(区)强化耕地质量监测核心环节的质量控制工作,分类采取措施提高质量水平。在样品检测环节,湖南省将土壤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全部委托湖南省农科院承担,确保关键环节质量;吉林省在委托土壤样品检测时,在送检样品中带入密码样,作为质量控制主要手段;河北省以创建耕地质量监测标准化验室为抓手,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由试点区域所在市统一组织检测,确定数据真实准确。在数据填报环节,黑龙江实行数据填报人、县级负责人、省级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吉林省实行专人负责审核,重点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狠抓指导服务。各试点省(区)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提升责任意识和技术能力,为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人力保障。湖南省组织召开由休耕试点区13个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土肥工作负责人、土肥站长和粮油站长参加的现场观摩与培训会;吉林省举办由轮作试点区的15个县(市、区)技术人员参加的监测技术与评价培训班5个,从监测点布设、监测技术、质量评价和报告编写等每个环节逐一培训,培训基层技术人员210人次;辽宁、云南等省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宣贯解读耕地质量监测要求,明确耕地质量监测任务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五)加大支持力度。各试点省(区)加强工作组织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为轮作休耕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条件。吉林省农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各试点县(市、区)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各试点县分别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河北省财政先后安排资金700万,用于包括休耕区域在内的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湖南省财政安排资金400多万元,用于休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耕地质量监测是评价轮作休耕试点工作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下一步,要针对轮作休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做好指导服务、技术支撑和工作督导等工作。一是加强指导服务。当前轮作休耕试点区正处于第二次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工作的准备阶段,要分区域、分层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邀请有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加强评价研究。随着轮作休耕试点工作的深入,耕地质量监测数据日益增多,要组织专家开展分类研究,分别建立不同轮作休耕类型实施效果的评价方法,指导试点县开展数据分析和评价工作。同时,做好耕地质量监测数据上报审核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对于目前工作推进速度较慢、工作质量不高的试点区域,采取措施开展工作督导,确保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整体平衡推进,同时在土壤样品采集、检测等关键时节,建立工作调度和公布制度,督促各地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四是开展科学评估。农业部要组织第三方评估,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地方保质保量做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为考核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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