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  图片新闻  >  正文

西南区、青藏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评审会在贵阳召开

发布日期: 2019-10-09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总结完善西南区、青藏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9月23-25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西南区、青藏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评审会。来自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市)耕保(土肥、农技)站(总站、中心、处)分管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的负责同志、参与报告编写或数据审查的技术骨干、有关技术依托单位专家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刘玉国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审查并修改完善了西南区、青藏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报告,并对进一步做好区域评价成果编撰、县域耕地质量评价成果对接、耕地质量年度变更调查评价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西南区、青藏区部分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采用特尔斐法与模糊数学相结合的方法探索构建了耕地质量等级与耕地产能的对应关系。

  刘玉国副主任进一步强调了耕地质量区域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就进一步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筹推进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编撰工作。要求西南区、青藏区各省(区、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按时间节点推进成果编撰工作;同时,要强化数据审核,保障评价结果科学有效,进一步把好文字关口,提升成果报告整体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县域耕地质量评价成果对接。要加强县域耕地质量评价专题培训,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要求,依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与对接,及时将最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标注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图上。要充分应用县域耕地质量评价成果直接指导农业生产,并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三是持续推进耕地质量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工作。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变更因素,按年度在耕地常规利用区、耕地质量提升区、耕地占补平衡区和耕地损毁破坏污染区分别开展调查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等级变动情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