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举办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行开展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保(土肥、农技)站(总站、中心):
按照《关于先行开展一批县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6号)要求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总体安排部署,先行开展三调的县(市、区)(名单附后)将率先开展各项调查任务,建立三调数据库并完成成果汇总与分析。为推动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与三调成果的对接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我中心定于5月下旬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行开展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讲解并上机实习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安装、GPS坐标转换与点位图件生成、属性数据更新、评价单元图制作、评价单元赋值、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专题图件制作、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更新、耕地质量等级结果与三调成果图件对接等关键环节技术。
二、培训对象
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行开展县(市、区)负责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1人带队并统一组织报名。先行开展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时间:5月28日报到,5月29日-31日培训。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花园国际大酒店(扬州市江阳中路236号,联系电话:0514-87803333)。
四、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调查评价处,刘小娟,电话:010-59196335。
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李文西,电话:13813173691,0514-80988353;吴政,电话:13773525252;传真0514-87346132,邮箱:52528359@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委托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和扬州地恒科技有限公司承办,不安排接送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软件光盘与操作手册免费提供。
(二)请参训代表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系统软件狗,准备相关电子图件,应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采样与检测数据、最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图件,提前熟悉软件操作,为上机实习做好准备。
(三)培训期间,各参训单位和代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照日程安排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四)请于5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先行开展县参加培训的人员与省级带队人员名单(附件2)发送至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以便安排食宿。
附件1.先行开展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县(市、区)名单.docx
附件2.参加先行开展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专题培训班人员回执.docx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