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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3-03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保(土肥、耕肥、耕环、农技)站(总站、中心),天津、辽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发挥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支撑作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把解决好耕地要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推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建设和保护等工作,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 

  (一)开展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一是完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网络体系进一步做好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优化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加快推进耕地质量区域监测试点工作。二是做好国家耕地质量定位监测工作。做好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省级以下耕地质量监测点田间管理、样品采集、分析化验等;收集、汇总、审核、会商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及时发布2021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三是优化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推进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信息上图入库,提高监测数据可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评价。一是抓好高标准农田专项监测评价。按照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制定专项监测评价与应用方案,完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启动技术规程编制,开展专项监测评价试点工作。二是抓好轮作休耕区专项监测评价。加强轮作休耕试点区域监测点专项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整理审核、会商分析、报送并发布第三批轮作休耕试点区域3年监测数据,科学评估轮作休耕试点成效。三是抓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区专项监测评价。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区和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区开展专项监测评价,抓好监测点建设、年度样品采集、分析化验、监测数据采集与上报,摸清黑土地耕地生产障碍因素,提出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措施建议。四是抓好特定指标专项监测评价。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耕地土壤型酸化区盐碱耕地区耕地基础地力变化专项监测评价。 

  (三)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一是做好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依托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组织县级单位在常规利用区、质量提升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区、耕地损毁复垦区等布设调查点位,开展土壤样品采集与分析化验,评价耕地质量变更情况,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二是推进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和宅基地复垦。继续组织14个省(区、市)100个县(市)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试点工作,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后期培肥与监测工作机制,坚守耕地质量红线。围绕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利用,制定《闲置宅基地复垦技术规范》《闲置宅基地复垦验收指南》,开展技术指导和调查评价。三是深化耕地质量评价成果应用。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耕地质量评价结果标注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图上。收集获取最新“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及耕地质量评价结果,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同时,启动黄淮海区、深化长江中下游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编撰《黄淮海区耕地质量主要性状数据集》《长江中下游区耕地》《中国耕地土壤》等论著。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四)扎实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一是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技术模式示范800万亩以上。其中,整县推进项目县实施50万亩以上,保护利用项目县实施20万亩以上。统筹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深松深翻等耕地质量提升相关项目资金协同推进,强化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集中展示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技术模式。参与编制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建设方案,以高标准农田为核心,在典型黑土耕地区实施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侵蚀治理、肥沃耕层培育、农业绿色发展为重点的综合治理示范。二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项目资金等日常监管,每半年调度1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农机作业智能监管系统等信息手段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情况智能监管,保证各项技术措施到位。三是构建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为分散经营农户提供统一技术服务,构建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五)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一是落实退化耕地治理项目任务。在长江中下游、西南区、华南区等南方粮食主产区的严重酸化区域,开展酸化土壤治理试验示范;在西北灌溉区、滨海灌溉区和松嫩平原局部等盐碱集中分布区域,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验示范,并做好专项评价工作。建立集中连片千亩以上试验示范区,有条件的地方至少建设1个集中连片万亩以上试验示范区。每半年开展1次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做好项目监管。二是构建退化耕地治理技术支撑体系。针对项目区耕地退化问题,筛选组装控制水土流失、洗盐排盐、节水灌溉等工程措施,秸秆还田、施用土壤改良剂、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农艺措施,初步形成适宜项目区退化耕地治理综合技术模式。成立项目专家组,实行专家定点包县指导,每个项目县设定点专家,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六)推进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一是组织开展绿色农田技术集成示范。结合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创新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绿色农田建设示范的新机制,切实做好绿色农田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加强与科研教学单位和高新企业合作,协同开展绿色农田关键技术及新材料、新装备等联合攻关,深化绿色农田建设技术体系研究,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适宜不同区域类型绿色农田建设技术模式。二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针对区域性耕地退化问题,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技术模式,着力改善耕地内在质量,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支撑。组织开展灾毁高标准农田监测、调查和核查评定技术等基础性研究,逐步建立起灾毁农田监测、评判和核验标准方法、指标体系,为指导各地高标准农田灾后修复和重建提供技术支撑。修改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调度指标体系,编制线上调度工作指南,组织编写农田建设发展报告。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宣贯工作,调度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技术培训指导、调研督导和验收考核等工作。 

  (七)抓好耕地质量监督保护与考核。一是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认真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表编制等工作。二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政策创设。加强耕地质量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国家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参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加强耕地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参与研究制定全国耕地土壤普查方案。三是推进耕地投入品安全性有效性监测评价。构建投入品安全性评价网络,开展有机肥、土壤调理剂、农药等投入品安全性长期定位监测试验,积极探索耕地投入品安全性有效性监测评价机制和方法。 

  三、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加强全国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全国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体系数据信息统计做好《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试行)》耕地质量保护统计工作,开展监测保护体系建设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填报,形成2020年度全国统计分析报告。二是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启动2021年标准化验室考核工作,对获证标准化验室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盲样考核、样品复测等证后监管工作,提升支撑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检测质量能力验证。开展2021年耕地检测质量抽查考核与土壤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检测体系和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四是推进全国土壤样品库建设。编制全国土壤样品库建设规划,制定土壤样品库建设、土壤样品采样与制备等标准,规范各地土壤样品库建设与管理。五是举办耕地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培训。面向检测单位技术骨干,开展耕地质量检测技术、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与质量控制、检测能力验证相关技术要求等方面培训,提升检测单位管理水平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 

  (九)抓好耕地质量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一是推动耕地质量信息化成果应用。开展县级耕地质量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试点,推动省级信息化技术与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融合发展,加强省域高标准农田数据信息与耕地质量数据信息的协同应用。二是推进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处理技术规范和数据成果展示,继续开展对部分省耕地质量数据处理工作,推动全国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与省级平台建设联动。三是加强耕地质量标准化工作。筹备农田(耕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修订工作。组织做好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规程编制工作,土壤有效钼、有效硫检测方法等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土壤标准物质研制。 

  (十)加强耕地质量技术合作与交流。一是参与实施“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耕地质量项目。参加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等科技创新项目,破解耕地质量难题。二是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国际交流项目。组织开展国内外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调研,召开黑土地保护利用暨土壤健康国际论坛,组织国内有关专家赴世界主要黑土区开展技术培训,邀请国外专家来华交流。协助做好全球土壤伙伴关系(GSP)秘书处中国联络点工作。三是做好重要专题调研。组织专家开展耕地质量红线、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关系以及耕地质量立法等专题研究,为解决好耕地要害提供智力支持。四是搭建产业创新合作平台。组织科研、教学、推广和相关企业等,筹建“健康土壤技术产业创新联盟”,协同推进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能力素质,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小,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扎实做好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各项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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