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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耕地质量中心刘玉国副主任率团赴美考察轮作休耕及耕地质量监测

发布日期: 2017-08-14 作者: 来源: 农业部耕地质量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中美农业科技交流项目安排,724日 至86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刘玉国副主任率团赴美开展了轮作休耕制度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技术交流考察活动。代表团先后与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俄亥俄州农业局进行会谈,听取了美国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服务局、农业部经济研究局研究站、俄亥俄州立大学食品农业和环境学院、俄亥俄州南方中心等有关单位的专题报告,实地考察了匹克威县推广办公室及土壤和水资源保护区、布兰迪家庭农场和勒玛斯特农场。

  总的来看,美国在轮作休耕制度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等方面建立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法规、制度、机制和技术模式等。主要表现在:一是农用耕地保护立法相对完善1955年,美国政府设立土地利用委员会,致力于依靠综合政策和法律来保持优质耕地。1981 年,出台《美国农地保护政策法》,限制联邦项目将农地非农化,农业部土壤保持局率先提出土地评价和立地分析系统并广泛应用到各州农地保护评价中。1985 年,《食物安全法》专门规定要进行土壤保护,并为此制定草地、沼泽地保护计划和土壤保护储备计划。1996 年,通过《联邦农业发展与改革法》,农场主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将部分符合耕作条件的土地作为保护地而获得备用地保护计划的补贴。2000 年,出台《农业风险保护法》,限制基本农田和特殊农田的非农化利用。2002 ,《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中增强农地土壤保护计划的资助力度。美国相对完善的农用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了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二是轮作休耕制度比较健全。20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推广轮作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措施通过秸秆还田、免耕少耕、休闲轮作、作物覆盖等技术,实现播种后30%以上地表有残留物覆盖,增加土壤蓄水保水能力,减少土壤侵蚀,改善耕地质量。以俄亥俄州为例,全州建立了玉米—大豆、玉米—小麦—大豆,玉米—小麦—覆盖作物、玉米—大豆—小麦—休耕等多种轮作休耕模式,并将轮作与免耕栽培、多种覆盖作物种植等技术有机结合。布兰迪家庭农场连续12年采用轮作免耕栽培方式,与传统栽培方式比增产40%-50%轮作和保护性耕作措施成为当前美国可持续农作制度的一项核心内容。同时,美国政府推行自愿退耕计划,引导农民将一部分土地退出耕作,保护土壤,但规定休耕面积不得超过全县农用地总面积的25%。退耕租金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土地相对生产率和租金价格确定年度最高补偿金额,20世纪80年代每英亩退耕租金补偿平均为51美元左右,同时还向农场主提供退耕耕地种草、植树和植被管护补偿,额度不超过农民总成本的50%三是耕地质量监测体系较为成熟。美国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依托于《国家资源清单计划》,该计划监测内容涵盖了耕地、湿地、牧场、城市与建设用地,旨在调查统计土壤、水和其他自然资源的状况并对其变化趋势进行评价,为政府制定保护政策、规划自然资源项目提供科学依据。该计划从1977 年开始,用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5 年进行次国家资源清查的制度。耕地质量监测是该计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耕地质量监测的内容包括耕地健康、水资源、畜禽粪便、空气等多个方面,并根据监测结果指导耕地质量保护和管理工作。以俄亥俄为例,依托耕地质量监测等结果,将全州划分30个区,针对每个区提出不同的耕地质量保护和农业生态系统建设措施,特别是对于土壤侵蚀、土壤板结等耕地质量突出的问题,采取建立种草覆盖带、深松深耕等综合技术措施破解。

  这次技术交流考察活动对我国轮作休耕制度和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工作很有启示:一是推进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完善的农用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是美国开展耕地质量保护的基本保障目前,尽管我国出台的土地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些条款明确了耕地质量保护的内容,但职责不清晰、要求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急需制订出台一部系统、完整的耕地质量保护法律法规,为我国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提供保障。二是推进实施轮作休耕制度。根据我国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要继续推进实施轮作休耕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的补贴制度和机制,努力找到保护生态安全、稳定国家粮食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利益平衡点。同时,探索建立高效技术模式,在东北轮作区,试验粮—豆—覆盖作物的轮作模式,利用覆盖作物减少冬季耕地土壤水土流失问题;在南方休耕区,试验多种覆盖作物混播技术,即每片土地种植10-12种覆盖作物,作物比例为20%高秆作物、20%中秆作物和60%低矮作物,合理配置空间,提高光能利用率,制造更多有机物质;作物科属为禾本科和豆科,减少土壤养分竞争,增加单位体积根系重量,增多土壤腐殖质来源,促进水稳性团粒结构形成。三是推进耕地质量综合监测。耕地质量监测是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影响耕地质量的因素众多,要在现有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涵盖土壤物理结构、化学性状、生物指标等综合监测,并适时扩展水资源、畜禽粪便、空气等监测工作,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提供基础支撑。

  农业部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资源与区划研究所有关同志参加了技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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