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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会商会在黑龙江召开

发布日期: 2017-10-3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扎实推进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9月28-29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会商会。会议交流了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了开发的信息管理系统,会商了监测评价报告的编写等工作。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谢建华副主任指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既是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又是科学评价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

  各试点省(区)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轮作休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抓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推动各项监测任务的落实,在细化监测实施方案、科学布设监测点、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在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过程中,部分省(区)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土壤样品采集数量不足、样品检测滞后和报告编写进展缓慢等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谢建华副主任强调,今年是开展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第二年,是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关键之年,监测评价工作担负着主要的职责使命。各试点省(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意识、有效的措施方法,全力做好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战略高度认识轮作休耕试点工作,这是完成中央交办的农业农村改革试点任务之一,绝不等同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能不能抓好这项工作,是对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保护部门党性和工作作风的检验,也是对我们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的考验。二是压实工作任务。轮作休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核心是土样采集、样品检测和报告编写,要按照“两明确”、“两清楚”、“两突出”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土样采集要做到明确采样数量和采样时间,样品检测要清楚检测指标和检测要求,报告编写要做到突出区域农业和耕地质量特点及不同技术模式对耕地质量或土壤肥力变化的影响,科学评价轮作休耕实施效果。三是筹备试点考核工作。农业部要组织第三方评估,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做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注意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和整理,为考核工作提前做好准备。鉴于考核工作要进行打分排序,考核结果要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并作为明年项目安排重要依据,各试点省(区)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李世润副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有关同志,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甘肃、江苏省(自治区)土肥(耕保)站有关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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