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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以“四个坚持”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 2017-11-2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为切实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 2016年第2号)与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有关要求,湖北省按照“四个坚持”的理念,积极稳步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取得可喜进展。

  一是坚持总体布局。按照国家级监测点与省级监测点互补、市州级监测点突出典型、县级监测点全面覆盖的布局原则,综合考虑耕作制度、土壤类型、耕地质量等级、地貌类型、管理水平、经营方式、行政区划等因素,在全省遴选布局了1000个各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基本实现了精准定点、因素齐全、全面覆盖的布局目标,形成了覆盖全省典型土壤类型和耕作制度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各地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实地踏勘定位,调查取样,将监测点信息上图上墙、建立了档案。

  二是坚持长远规划。省农业厅发布实施了《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规划》依据农业部令《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和《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编制,在系统评价全省耕地质量状况和区域特点,总结多年耕地质量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不仅提出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与提升的原则、任务、目标和总体布局,而且规划了耕地质量监测的主要工程和监管保障措施。

  三是坚持发布报告。湖北省从2012年开始对承担和实施的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评价,建立了年度监测报告发布制度。省耕肥总站每年组织对省内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基本掌握了全省主要农作物、主要土壤类型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及演变规律,编制完成了《湖北省耕地质量监测报告(1987-2016)》等系列年度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涵盖了全省耕地土壤有机质、酸碱度、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含量、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不同土壤类型肥力变化等耕地质量主要性状,提出了全省耕地质量初步结论、变化趋势预警以及改良对策。

  四是坚持质量为先。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湖北省将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土样全量检测项目,统一交由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集中检测,并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土壤样品检测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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