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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9-11 作者: 来源: 甘肃省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总站 【字体: 打印本页

  甘肃省地处祖国西北内陆,气候干旱,自然条件恶劣,年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水资源严重不足,土壤结构疏松,耕地瘠薄,植被覆盖度低,风沙活动强烈,农田耕地易受风蚀、水蚀和人为活动的强烈影响。加之传统的农作习惯、历史形成的破坏性农业垦荒及近年来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耕地休耕和培肥提升地力措施有限等原因,造成一些地方耕地地力严重透支,土壤退化,地力长期得不到有效恢复,农田生态极其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已成为制约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

  在我省生态脆弱区开展耕地休耕试验研究,构建耕地休耕农作制度,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有效巩固提升粮食长期产能、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同时,促进了生态脆弱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016年,我省在2个试点县初步开始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扩增至9个试点县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并在休耕试点区域开展了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甘肃生态环境特点、农业生产实际和耕地质量现状,邀请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大学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讨论,在充分采纳专家意见基础上,已制定下发了《甘肃省2017年耕地休耕试点实施方案》(2017-2019年)和《甘肃省耕地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实施方案》(甘农牧发〔2017〕44号)。同时,省政府成立了由主管省长任组长,省农牧厅等10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试点县均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目标,进一步靠实责任。

  2018年,甘肃省农牧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好当前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18年度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落实监测区域,加强质量监测

  2016年我省在环县、会宁县2个县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试点面积为2万亩;2017年新增7个休耕制度试点县,项目试点县由2016年2个扩增至9个,在中东部严重干旱的环县、安定区、会宁县、通渭县、静宁县、秦州区、永登县、永靖县以及河西土壤沙化、盐渍化严重的古浪县等9个县(市、区)36个乡镇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试点面积达到20万亩。按照“一定三年”的原则,2018年我省20万亩休耕任务继续由9个试点县区承担。截止目前,全省绿肥播种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综合考虑土壤类型、土地利用、耕地质量、土壤环境、管理水平、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休耕试点区域原则上平均1000亩耕地设立一个固定监测点,2017年在9个休耕试点县共建立耕地质量固定监测点196个;同时,在与试点区域监测点土壤类型、地貌类型、耕地质量等级、种植方式、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水平相同且区域相近的非休耕耕地上选择设置固定对照监测点 193个。2018年,严格按照休耕试点区域平均1000亩耕地设立一个固定监测点的原则,补充完善监测点设置,9个休耕试点县共建立耕地质量固定监测点201个,固定对照监测点201个。

  (三)开展监测试验,评价休耕效果

  2017年,采集初始监测休耕试点区域监测点土壤样品176个,对照监测点土壤样品163个,送检化验土壤样品339个,化验指标25项;采集年度监测休耕试点区域监测点土壤样品196个,对照监测点土壤样品193个,送检化验土壤样品389个,化验指标25项。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完成了《甘肃省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初始报告》和《2017年甘肃省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2018年, 9个试点县已全部完成播种前的第一次采样工作,共采集监测点土壤样品201个,对照监测点土壤样品201个。

  同时,我站指导项目县充分利用GIS、GS、GPS等地理信息系统和确权等级成果、二调成果及县域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成果,建立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数据库、监测点数据库,并督促项目县及时上报检测结果至“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此外,在试点区域开展休耕地休耕年限、休耕地绿肥筛选、休耕地水肥同步提升覆盖技术、休耕地耕层优化技术、休耕地耕作措施、休耕地施肥制度优化、休耕地绿肥作物轮作等多项关键环节试验研究。

  二、2017年监测结果

  (一)监测结果

  2017年我省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结果表明:试验区监测点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全氮含量均较初始监测有所升高,有效磷含量较休耕前初始监测有下降的趋势,试验区土壤速效钾含量与休耕前的初始监测相比有下降的趋势;有效硫和交换性镁含量较休耕前初始监测有下降的趋势,有效硅含量则表现出年度监测值大于初始监测值,交换性钙含量均表现为年度监测值小于初始监测值;休耕试点区域试验区各类微量元素含量与初始监测相比,进行休耕后微量元素含量除有效钼外整体有所下降,其中有效锰降幅最大;进行休耕后,试验区土壤水溶性离子含量与初始监测相比较,表现为钙离子和硫酸根离子降低,碳酸氢根离子增加。

  (二)结果分析

  休耕调整了试点区域耕地的主要种植结构,将粮食作物改种为绿肥作物,减少了化肥施用,可以促进耕层土壤“休养生息”,使已经出现退化的土壤逐渐进入恢复状态。由于2017年是休耕项目实施的初期,休耕的区域耕地土壤主要性状指标变化不明显,甚至部分养分指标在休耕后出现了降低的现象,这可能是因为休耕初期对土壤施肥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了施肥量,但种植绿肥作物初期仍需要养分提供,因而导致部分养分含量降低。虽然在第一年的休耕区养分出现了降低,但其因素是可控的,需进行长期监测进一步对其养分含量变化进行评价。休耕区土壤交换性钙和交换性镁降低,特别是交换性钙降幅明显,并不能从指标值降低说明土壤阳离子交换性差、土壤保肥、供肥和缓冲能力减弱,需要进一步观测这两项指标值的变化,判断土壤中有效阳离子含量,从而从根本上研判休耕对土壤交换性离子的影响机理。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全省休耕区域耕地土壤水溶离子主要以水溶性钙离子、水溶性硫酸根离子和碳酸氢根离子为主,休耕区域土壤盐渍化程度较高;通过休耕监测发现,休耕可以降低耕地土壤水溶性钙离子和水溶性硫酸根离子,从而减轻土壤盐渍化伤害。因此,从可溶性盐和水溶性离子降低的情况来看,休耕措施对改良土壤理化性状是有效的。  

  造成以上现象的主要原因有:(1)在休耕前一年,休耕区地块种植作物以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农民化肥施用量大,土壤养分积累多;在次年进行休耕时,未施用化学肥料,按照方案休耕地块施用了有机肥和生物菌肥,土壤本身养分投入减少,加之绿肥作物对养分的吸收利用,造成休耕区土壤养分较对照区减少与对照区土壤养分持平。例如,我省大部分地区土壤钾含量均处于较高水平,农民长期不习惯使用钾肥导致土壤钾含量长期处于消耗状态;而试点区域耕地休耕种植绿肥作物,对土壤钾造成进一步消耗,但又未对土壤进行钾素补充,所以与施肥的对照区相比,试验区土壤速效钾含量会出现下降的变化趋势。(2)我省地处西北干旱地区,降水量少,加之2017年多地出现严重旱灾,部分休耕试点区域也处于旱灾影响地区,而受旱灾影响的土壤养分分解与转换程度会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造成土壤有效养分含量降低。(3)休耕制度在耕作方式上较以往常规种植方式上有所改变,第一轮绿肥深翻时,翻耕深度在犁耕层30cm左右,导致耕作层20cm左右养分含量丰富的土层与养分含量少的犁耕层土壤发生了垂直下移与掺混,从而降低了耕作层土壤中的养分浓度,造成养分测试分析结果降低。例如,改变惯有耕作措施,可能会对土壤结构(团聚体结构等)造成影响、发生改变,从而影响了对磷素的吸收利用能力。(4)部分监测结果的变动可能是由于误差引起的。由于检测任务是由两家单位承担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这两家检测机构间存在系统误差;此外,2017年出初始监测参与计算的监测点数据176条,根据要求第一次监测点数不足的予以增补,因此2017年第二次监测最终参与计算的监测点数据196条,20条监测数据缺少比对,样本的总数量不一致,计算的样本均值也不能具有明显的代表性。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了由主管省长任组长,省农牧厅等10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县均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和试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细化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加强技术指导,完善技术模式。省农牧厅组织甘肃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省农技站、省耕管站及市州有关专家成立了省级专家组,实行专家包片制,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并开展科学研究。同时,指导试点县分别成立了耕地休耕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技术指导方案,试验示范多种技术模式。组织省、市、县三级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通过召开技术培训会、进村入户宣传、田间示范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培训。

  (三)申请专项经费,提高支持力度。省财政2018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耕地休耕试点试验示范、耕地质量监测、卫星遥感核查以及技术培训等工作,确保休耕工作顺利开展。专项经费已全部下拨到9个试点县区和5个技术支撑单位。

  (四)精确耕地信息,搞好质量监测。一是准确无误,标注休耕地块四至及坐标,利用现有的土地确权图斑,准确标注休耕地块四至及坐标,确保实施地块和面积准确无误,并有利于农业部及省农业厅实时动态监管。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观察、对比和分析休耕地与非休耕地土壤肥力、结构及理化性状变化情况。三是科学评价,定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已对监测点、对照监测点及各项试验示范田分别于播前与收获后采集了土样,并进行相关化验分析。四是规范管理,建立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收集整理耕地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努力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耕地休耕质量基础数据库和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五)实施分级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一是省站统一对休耕试点项目县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利用耕地休耕安排部署会议、培训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休耕监测技术的宣传培训,提高了各级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专业水平;二是各项目县采取邀请专家进行集中授课、现场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就耕地休耕项目的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宣传培训和深入细致的讲解,引导农户采取科学的耕地保护和养护措施,切实提高了农户养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三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休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试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监测工作难度大。当前对于耕地质量监测样品的化验分析、地力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等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监测中微量元素、八大离子等费用较高,同时为了确保休耕监测数据准确性、可靠性,监测样全部外送到有资质的化验室分析,监测费用较大,导致监测资金缺口较大,严重制约了监测工作力度。

  (二)监测点设置。按照农业农村部下发的《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在与试点区域监测点土壤类型(土种或土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水平相同且区域相近的非轮作休耕耕地上设置对照监测点,需满足一个监测点对应一个对照点。但我省部分试点县存在相邻监测点土壤类型(土种或土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水平大致相同的情况,因此,在邻近的试验区监测点是否可以合并对照监测点。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技术指导方式,全面做好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做好休耕试点工作试验田间原始数据记载、整理工作,深入落实监测点土壤样品的采集和送检工作。二是利用冬季农闲时间,继续开展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技术培训,确保耕地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对上一年度休耕制度试点区域土壤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对休耕制度对土壤的影响进行初步的评价,完善休耕技术模式。

  我们将继续强化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鼓足干劲,保质保量完成2018年20万亩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任务,加快构建和完善耕地休耕制度,为推进我省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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