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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高标准农田建设“国考” 江苏荣获国办督查激励

发布日期: 2019-05-21 作者: 来源: 江苏农业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并予以督查激励。在“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地方”中,江苏被督查激励,获奖励2亿元。

  记者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处获悉,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完成情况是首次纳入督查激励范围。而在过去一年的“国考”答卷中,江苏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占比达61%。通过项目建设,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分别提高到92%和84%,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改造后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均提高50公斤以上。南通、泗洪等地探索实施的高标准农田整市、整县推进工作的做法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并在2018年全国农田建设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面对成绩谈起江苏经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处沈广达告诉记者,新一轮机构改革将相关部门涉及农田建设的项目管理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改变了过去“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格局,全省农田建设实现了统一集中管理,管理体制得以理顺,为如期完成《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到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目标任务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2019年,江苏省拟新建高标准农田330万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41万亩,合理确定区域化整体推进模式,坚持按灌区、流域统一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明确从今年开始每年每县建成1-2个有特色、有亮点、有效益、有规模的高标准示范区,每个示范区连片规模不低于5000亩。与此同时,江苏省还将积极开展农田建设促进村级集体增收试点、开展“田美乡村”建设试点等多项工作创新,增加“田美”元素,提高村集体收入,确保农田设施长期发挥效益。这些项目的实施也将对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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